各控股公司党组织:
根据省国资委党委《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》(陕国资党宣传发[2010]64号)文件要求,现就米乐M6燃气系统实行2016年度省属企业文明单位申报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范围及条件
按照《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》有关规定执行。
二、申报时间及程序
(一)安排部署。8月,米乐M6燃气所属企业有申报意向的,要在本单位对创建文明单位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要严格按照省国资党委《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》中的《陕西省国资委系统文明单位测评标准》逐项召开工作。
(二)推荐申报。9月,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向米乐M6燃气文明办提出创建申请,米乐M6燃气文明办对照《陕西省国资委系统文明单位测评标准》,对符合申报条件的,向省国资委文明办推荐申报。
(三)检查验收。10月至12月,省国资委文明办依据《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创建和管理暂行办法》及《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测评标准》对申报企业进行检查验收。
(四)命名表彰。年底,省国资委文明办在检查验收的基础上,提出拟表彰名单报省国资委文明委,审核顺利获得后由省国资委党委予以命名表彰。
三、申报材料
(一)创建申请报告。
(二)《2016年度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申报表》(见附件)一式二份(书面及电子版)。
(三)近两年来创建工作情况汇报(包括:企业基本情况、主要业务指标、创建工作主要思路、措施和成绩);文明单位创建规划、实施方案和创建活动图片、音像、文字等资料。
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务必于2016年9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米乐M6燃气文明办(1101办公室)。
附件:2016年度陕西省省属企业文明单位(复查确认)申报表
中共陕西燃气米乐M6燃气有限公司委员会
2016年8月2日